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调查征集 > 意见征集
2017-10-17 09:53 来源: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字体: 【打印文章】

  

《钦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以及《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365足球外围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办发〔2016〕28 号)精神,由市文新广电局牵头起草了《钦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钦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反馈市文新广电局,联系电话:0777-2824991,传真:0777-2859369,邮箱:qzswxgdj@qinzhou.gov.cn。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0月17日            

 

  

 

钦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以及《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365足球外围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办发〔2016〕28 号)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手段,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在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激励和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一批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社会合作组织。

  2. 正确导向,普惠大众。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让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3. 科学评估,规范运行。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效益。

  4. 改革创新,提高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方式手段创新,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格局,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基本成熟,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形式更加多样,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服务效能和质量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开办图书馆(室)、阅览室、农家书屋、博物馆、文化馆(室)、影剧院、音乐厅、科技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传习基地)、文化公园(广场)、球场、舞台等非营利公共文化设施,为城乡群众就近就便参与文化活动提供平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依法筹建富有特色的各类文化场馆,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对社会力量新建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篮球场和乒乓球室等体育健身场所,新建农村博物馆、文化馆(室)、图书馆(室)、阅览室、农家书屋等文化场馆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或免费提供必要的辅助设备器材,并定期给予业务指导。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探索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机制办法,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和服务项目的服务外包模式,对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单位场馆设施和服务,采用整体或部分外包的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管理,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益,实现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管理。

  (二)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包括各类公益性质的节庆文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音乐会、演唱会、戏曲展演、电影放映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展示,以及其他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活动。加大对群众文化团体的扶持力度,对其进行的公益演出和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可以择优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文体设施向公众开放,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艺术创作研究。加大对策划、编剧、导演、表演、培训、理论研究等各类社会人才的培养。建立钦州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机制、优秀文艺作品签约制度和优秀原创文艺作品推广机制,发挥钦州海洋文化、英雄文化、泥兴陶文化和民间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创作一批反映新时代、新征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钦州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

  (四)着力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主体。鼓励和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团体和群众个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各种形式注册兴办文化实体。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文化实体的创办和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搭建各种交流和展示平台,帮助和促进社会化主体提升水平、创建品牌、发展壮大。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行业交流等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建立专业、高效、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不断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文化志愿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文化志愿者予以表彰。

  (五)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采购指导性目录和具体购买目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各种合同方式。购买内容为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健康积极向上、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确保购买行为规范有效、群众满意。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深化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积极探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扩大社会参与,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机构运行效率,确保公益性目标实现。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技术标准,营造平等准入的发展环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以标准化、数字化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共文化资源、项目、渠道的统筹整合,形成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监督和统一评估。逐步把推动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纳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配套政策。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形成正常的增长机制。运用好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关土地使用、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方面政策。

  (三)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调研、意见反馈和绩效评估机制,把公众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指标和重要依据。建立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能。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快拍等新媒体,文艺演出、公益电影、路牌广告等资源,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表彰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热情和参与度。

 

设为首页| 收藏网站| 网站帮助|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Copyright ? 2009 - 2017|Qin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365足球外围办公室|承办单位:365足球外围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邮编:535099|联系电话:0777-3688200|网站标识码:4507000042

桂ICP备10005983号-1|桂公网安备:45070302000553号|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